根据新的法律,法国从2016年1月1日起,公司必须向其所有员工提供附加的福利保险。
2016年1月前,雇主必须选择并决定一家合作的保险公司、并订立合同。该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雇主必须负担至少50%的保险费用,职工支付其余的部分。
- 该合同必须满足最低限度的保障(最低护理标准),高出不限。
- 该保险是为所有员工及其家属为受益对象的,可将员工分成多个类别(但分类标准要客观)来分别处理。
- 该合同对员工也是强制性的,即除非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必须加入雇主选定的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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