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劳动法”的改革修订了在违反解雇程序的情况下雇主可能被制裁的措施。(2017年9月22日关于雇佣关系的可预见性和安全性, 第2017-1387号法令第23条第2款,和第4款)
当雇主不遵守合法解雇程序的规则时,尤其涉及到预先面谈,如果是因为一个适当的原因解雇,雇主不会受到制裁,但员工可以上诉要求获得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赔偿金。
哪些过错会导致赔偿?
如果雇主不遵守“劳动法”规定的解雇程序,雇主可能会受到制裁并应给予雇员赔偿金。 尤其涉雇主不约见员工进行解雇前的面谈,或者在约见通知信中没有提及面谈时可以由其他员工陪同。
注意:此规定只适用于因个人原因或经济原因引起的解雇。
除“劳动法”记录的条款外,企业的集体协议可以在执行解雇前设置预先咨询程序。 例如,雇主可能被要求在实行解雇前向纪律委员会咨询。此前,如果雇主未作该咨询,法院则可以判定该解雇并无合理的解雇原因。现在,法院将不再质疑解雇原因,但员工可以要求最多一个月的薪酬作为赔偿金。
哪些员工可以受到补偿?
在此之前,该种赔偿金不会给予不到2年资历的被解雇员工,所在企业少于11个职员的被解雇员工也不能提出赔偿要求。 现在,所有的员工,无论其资历和所在公司的规模,当雇主没有遵守解雇程序时,都有权获得最多一个月的薪酬作为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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